監理工作指導思想
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、控制工期和工程費用,提高投資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,使TRANBBS施工監理工作法制化、標準化、規范化、程序化。實行“政府監督、施工監理、企業自檢”的質量保證體系。
監理單位、駐地辦和監理人員應按照“嚴格監理、熱情服務、秉公辦事、一絲不茍”的監理原則,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監理的各項方針、政策、法規,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,明確崗位職責,努力做好施工監理工作,搞好對工程質量、工程進度、工程費用的三大目標控制。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。
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本著遵守監理的職業道德。監理的職業道德標準是:“守法、誠信、公正、科學”,監理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經濟政策、法律、規章以及建設部、TRANBBS交通部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施工監理的規定,監理工程師的一切行為必須有法可依、依法辦事。在項目施工監理過程中,必須以誠實的態度,通過所監理的工程項目的實效,取得業主、承包人和社會的公認,從而建立自己的信譽。并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場來處理監理實施中發生的一切問題。有關TRANBBS技術問題,都必須以科學的依據,憑數據說話,不是憑感觀、憑想象、憑經驗來處理,而是根據測驗的數據來判定是非。
從事監理工作的監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準則:
1、必須履行監理合同協議書規定的義務,完成所承諾的全部任務;
2、按合同條件約定的職業道德辦事,遵守當地政府的法律和法規;
3、必須履行監理合同協議書規定的義務,完成所承諾的全部任務;
4、主動積極、勤奮刻苦、虛心謹慎的工作;
5、不允許從事與監理項目有關的TRANBBS設計、施工材料和設備供應等業務的中間人的貿易活動;
6、不得泄露所監理項目的商業機密;
7、只能從監理委托中接受酬金,不得接受與合同有關的其他非直接支付;
8、監理業務的分包,或聘請專家協助監理時,應最后得到業主的同意;
9、監理工程師成為業主的忠誠顧問,在處理業主和承包人的矛盾時,要依據法規和合同條款,公正、客觀地促成問題的解決;
10、當需要發表監理項目有關的論文時,應經業主認可。否則,視為侵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