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限運輸極易引起交通事故,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。超限運輸對公路和橋梁和涵洞造成的破壞是隱性和累計性的,累積到一定程度可引發破壞,甚至可能引發橋斷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,而每輛車的安全標準是以核載噸位為基礎,如果一輛車的實際裝載質量超過規定值的50%,甚至100%以上,那么整車的協調性、制動效果就會變得很差,時常使車輛行駛失常,極易引發交通事故。有相關資料表明,全國發生的交通事故68.7%都是超限引起。
超限運輸破壞正常運輸擾亂貨運市場秩序。超限運輸打破了運力和運量之間的平衡關系,擾亂了貨運市場,使政府部門對貨運市場不能正確的決策,本來有多少運量,配備多少運力,而目前一輛車的運力相當于核定值的幾倍,使政府不能正確把握運力和運量之間的關系,并且極易引起低價惡性競爭,而公路運輸的低價是以國家付出大量公路養護維修資金為基礎的。大量超限運輸使鐵路、水運及空運市場運量下降,不利于運量在不同的運輸方式之間的轉換,不利于運輸體系的培育發展??梢哉f超限運輸獲得的只是暫時利潤、局部利益??v容它等于飲鴆止渴。 抓住源頭,有的放矢治理超載運輸公路部門的特點是點多、線長、面廣、管理任務繁重,全部力量用于查處超限運輸顯然不可能,必須以各市、縣為基礎,對轄區內的運輸單位、工廠企業,貨運場內的運輸車輛的運輸量和運輸結構深入細致調查,特別是一些運輸大戶的車型號、技術標準等詳細了解,建立與運輸單位互聯的信息網絡,對其業務情況、動力與運量、行駛路線、頻率等建立車輛登記,并做好源頭宣傳、教育和管理工作。源頭管理必須實行聯運機制,只有這樣超限運輸的數量才能得以下降,從而使其問題得到根本性解決。另外,治標先治本,懲前毖后,治病救路,車輛生產商、車輛管理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要相互配合起來,停止生產“大噸小標”的車輛,車軸數應向多輪軸、大型化方向發展,減少5噸、10噸兩軸小型車輛在公路上的比例,從根本上和前期管理上禁止或嚴格控制車輛改裝行為,杜絕隨意提高車輛的裝載質量,從改進車輛的結構增加車軸數入手,可使車輛軸載受力分散、降低,減少軸載超荷的絕對數,這樣減輕了對路面壓力,也降低了路面的破損率。鑒于山西省治超經驗,在全省范圍內所有高速公路,國省干線重要道入口處設置治超檢測站,把好入口關,同時要制定獎懲制度和責任例查追究制度,層層把關,處處設防,從根本上杜絕超限超載車輛駛入公路。
眾拳出擊,建立協調機制政府牽頭,以交通、公安、糾風辦、發改委等聯合成立治理工作協調機制,觀察分析超限運輸車輛的新動向,研究新對策,同時監督并糾正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之處。既要有效治理公路防止公路“三亂”現象反彈,又不能在超限治理中出現新情況束手無策,保證特例、個案的處理方法到位,開放透明度,公開、公正地規范運行。還應做到“三個統一”。第一、統一處理標準,就是有法可依;第二、統一著裝,國家為超限治理人員統一設計、制定徽章、證件、著裝,以便于當事人識別和預防公路“三亂”現象的發生;第三、統一票據,國家財政、交通、物價統一制定處理票據,防止同種違法行為重復處罰,保證運輸利益不受侵害。 健全法規,規范程序治理超限運輸對超限運輸業主,在執法過程中,做到全體合法,認定違法事實確鑿,執法依據和程序正確,執法文書齊全,應遵循以下規定:不得少于3人執法,由交通、公安人員組成;詢問證人和當事人應做詢問筆錄;對與案件有關物品進行勘驗,應通知當事人到場,并制作勘驗筆錄;4對需要采取抽樣調查的,應制作抽樣取憑證;對涉及專門性問題的,應指派或聘請專業知識人員進行鑒定,并制作鑒定意見書;在證據可能丟失或難以取得的情況下,經負責人批準,可先行登記保存,制作證據登記保存清單;案件調查取證認為案件事實清楚,主要證據齊全,應制作 《超限運輸調查報告》;超限機構負責人對調查報告審核后,認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,應制作 《交通違法行為通知書》送至當事人在 《送達回執》上簽字。這樣對于交通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程序方可合法。在處罰原則上,堅持以卸載為主, “卸、罰、教育”相結合的方法,嚴格卸去超限部分,輕罰重教。
旨在糾正違章,減少超限車輛在公路運輸,做到有禮有節,分寸得當。